证券公司配资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040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无需提交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协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韩雪女士、张铮先生、归潇蕾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投赞同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情况
经对公司2024年度已发生及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重新进行核查预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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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4年1-6月关联交易金额未经审计;2、此表仅包含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业务类别项。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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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与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协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证券公司配资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039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陈伟权先生、朱海元先生、归潇蕾女士、唐雯女士、韩雪女士5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谢荣先生、朱伟先生、孙志祥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其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陈璘先生、顾朝晖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陈伟权,男,1975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曾任上海市外经贸委审计处科员、财务处副主任科员、处长助理、副处长,上海市商务委财务处处长、商贸管理处处长,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监事会主席,上海东浩兰生集团进口商品展销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东浩兰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星展证券(中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票260,000股。
朱海元,男,1974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曾任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国际人才分公司业务员、呼叫中心副经理,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业务运营部经理、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数据处理中心总经理,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中心总经理、人事管理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副总监、副总裁,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票195,000股。
归潇蕾,女,1973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政工师。现任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国际人才分公司业务部副经理,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副总监,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副总监、工会主席、职工董事、业务后援中心总经理,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票282,500股。
唐 雯,女,1971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现任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投资发展部总经理,上海东浩兰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工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金桥管理局产业促进处处长,浦东新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一级调研员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韩 雪,女,1979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党群工作部高级经理、(党委)办公室助理主任,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谢 荣,男,1952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资深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兼副院长、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朱 伟,男,1962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拥有超过三十年管理咨询、投资银行和私募股权投资经验。现任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迈顾问有限公司北亚区联席主席,上海云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顾问。曾任埃森哲公司大中华区主席、渣打银行直接投资业务全球联席总裁、CVC亚洲高级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孙志祥,女,1967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微创心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东海慈慧公益基金会秘书长,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上海市杨浦区区委顾问、上海市人民政府首届兼职法律顾问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陈 璘,男,1974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无党派,高级会计师。现任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星展证券(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资人、项目经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经理,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监、财务副总监,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实业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上海锦江国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顾朝晖,男,1967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审计师。现任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内审管理部总经理、职工监事,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东浩兰生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上海市审计局经贸审计处副处长、社会保障审计处副处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处副处长,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内审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以上候选人均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038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十一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解除限售额度=个人授予总量×当年解除限售比例×个人绩效系数。鉴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有1人2022年度个人绩效得分位于60分(含)至70分之间,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待解除限售股总数为44,550股,个人绩效系数为70%。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365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08元/股,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83,509,850股变更为2,283,496,48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等书面证明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公司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9月27日起45天内的9:00一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会馆街55号绿地外滩中心T3栋12楼,邮政编码:200011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65670587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037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3,365股
● 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08元/股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以及调整回购价格,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3、2022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市国资委关于同意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22〕52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4、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7日期间,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激励对象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2年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谢荣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自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就公司拟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6、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8、2022年5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已于2022年5月24日完成,共向21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1.73万股。2022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9、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3日期间,拟授予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激励对象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10、2023年1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11、2023年2月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12、2023年3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已于2023年3月6日完成,共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0.29万股。2023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13、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33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8,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488,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注销。
15、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21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1,800股A股限制性股票。
16、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1,8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5月16日完成注销。
17、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209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数量为6,503,244股。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08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365股A股限制性股票。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规定: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进行评价,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与其考核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个人当年解除限售额度=个人授予总量×当年解除限售比例×个人绩效系数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得分与其个人绩效系数的关系如下:
■
鉴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有1人2022年度个人绩效得分位于60分(含)至70分之间,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待解除限售股总数为44,550股,个人绩效系数为70%。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365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08元/股。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53元。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一章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权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在计算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时对所适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于2023年8月17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于2024年8月15日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据此,公司对回购首次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所使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P=P0-V=3.53-0.20-0.12-0.13=3.08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三)回购数量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的A股限制性股票13,365股,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最终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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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60分(含)至75分之间,本次解除限售比例为70%。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365股A股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另外,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于2023年8月17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于2024年8月15日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按照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出相应调整,由3.53元/股调整为3.08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本次价格调整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本次价格调整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和减资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036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9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共计6,503,24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8%。
●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另行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209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6,503,244股限制性股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3、2022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市国资委关于同意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22〕52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4、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7日期间,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激励对象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2年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谢荣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自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就公司拟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6、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8、2022年5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已于2022年5月24日完成,共向21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1.73万股。2022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9、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3日期间,拟授予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激励对象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10、2023年1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11、2023年2月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12、2023年3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已于2023年3月6日完成,共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0.29万股。2023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13、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33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8,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488,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注销。
15、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21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1,800股A股限制性股票。
16、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1,8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5月16日完成注销。
17、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209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数量为6,503,244股。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08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365股A股限制性股票。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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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2年5月24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5月23日届满。
(二)限售条件已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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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9名,可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03,24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8%。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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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所列人员为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亚平先生、余立越先生、毕培文先生因工作变动(非个人原因),支峰女士因达到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
注2:上表中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60分(含)至70分之间,解除限售比例为70%,未能解禁部分(13,365股)需回购注销。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9名激励对象共计6,503,244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本次价格调整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本次价格调整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和减资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035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9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60分(含)至70分之间,个人绩效系数为70%。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365股A股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另外,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于2023年8月17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于2024年8月15日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按照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出相应调整,由3.53元/股调整为3.08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璘先生、顾朝晖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034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9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209名激励对象办理6,503,244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陈伟权、朱海元、归潇蕾、夏海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解除限售额度=个人授予总量×当年解除限售比例×个人绩效系数。鉴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有1人2022年度个人绩效得分位于60分(含)至70分之间,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待解除限售股总数为44,550股,个人绩效系数为70%。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365股A股限制性股票。
另外,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于2023年8月17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于2024年8月15日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据此,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53元/股调整为3.08元/股。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伟权先生、朱海元先生、归潇蕾女士、唐雯女士、韩雪女士5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谢荣先生、朱伟先生、孙志祥女士3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500万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韩雪、张铮、归潇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近期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另行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及地点,并对外发布相关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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